武汉敦煌种业在豫北违反《种子法》经营 拒绝种子管理部门查处言而无信态

近日,河南省滑县种子市场管理部门对武汉敦煌种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蠡玉21玉米种子违反《种子法》违规营销进行了查处 。
河南省滑县种子市场管理部门在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武汉敦煌种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蠡玉21玉米种子,在滑县市场销售时,其包装袋上标注的品种审定编号为“豫引玉2009004”,生产单位为“武汉敦煌种业有限公司”,净含量4500粒,经营许可证编号为“B(鄂)农种经许字(2012)第0003号”,生产许可证编号为“B(甘)农种生许字(2012)第0027号” 。 经查,该品种标签上标注的种子特征特性与品种审定公告不相符,其经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
种子市场管理部门根据《种子法》查处违规经营,这对于规范滑县种子市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无疑是应该的 。 但是武汉敦煌种业有限公司在受到查处时的态度和表现,却实在不能令人恭维,不像是一个大型上市公司的做派 。
河南省滑县某种植专业合作社2012年按照一个宣传页上的联系方式,与武汉敦煌种业有限公司豫北区域刘经理(电话0371-60141061;手机:15890159838)取得联系,从其河南省济源市仓库购买、销售蠡玉21玉米种子1万多斤 。 今年2月份,该合作社想继续购买敦煌种业的玉米种子,刘经理让与崔少华(电话:15903994147)联系 。 按照崔少华要求,该合作社2013年2月22日14:43通过农行转账1.26万元给武汉敦煌种业有限公司(农行武汉湖南支行,账号:6228490011409011),后派车到济源市区东北角崔少华处拉回了30包(600袋)蠡玉21玉米种子 。
河南省滑县种子市场管理部门在2月26日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这批玉米种子不符合《种子法》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 该合作社当天及时向崔少华通报情况,崔说向武汉公司汇报后再说 。 之后,经该合作社多次电话催促,敦煌种业派来了一个叫张光华的人解决问题 。 张了解其公司的违规行为需要罚款8000元,以身上没带钱为由一去不返 。 该合作社多次与崔少华电话联系,他先是说武汉公司只同意接受罚款2000元,其余的须由该合作社承担;后来就说“你们买我们的种子太少了,我们一分钱的罚款也不交了 。 你们愿意怎么样就怎么样吧!”再打电话,崔少华索性接都不接了 。
4月13日,崔少华来到滑县与滑县种子管理部门接触后表示,会与该合作社联系,妥善解决罚款问题 。
4月15日,张光华电话与该合作社李全中联系,表示愿意承担4000元的罚款,4月16日上午10点前转账 。
截至4月16日11:10,该合作社未受到敦煌种业承诺负担的4000元罚款 。
请问,武汉敦煌种业作为一个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354)为什么要公然与国家《种子法》对抗?违法经营行为的代价为什么要让购买你种子的农民承担?在承担罚款问题上言而无信、耍无赖?
希望武汉敦煌种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法律法规,正视自身产品质量和包装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视购买种子的人为父母,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把企业做大做强,为国家的粮食安全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不要辜负广大股民对你的期望!
据了解,河南省和济源市种子管理部门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 。 事情如何发展,我们将进一步关注 。
【武汉敦煌种业在豫北违反《种子法》经营 拒绝种子管理部门查处言而无信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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