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实医药10-16刊登上海医药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公司公告。这个消息是好是坏?换股日是什么时候?

好消息,换股吸收合并方案的主要内容:
1、吸并方上海医药(***.SH) 。
2、被吸并方上实医药(***.SH)、中西药业(***.SH) 。
3、吸收合并方式上海医药向上实医药和中西药业于换股日登记在册股东增发A股新股;在换股日持有上实医药和中西药业股份的股东,均有权且应当于换股日,将其所持有的被吸并方股份(包括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因向被吸并方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而获得的被吸并方的股份)全部转换成上海医药的股份 。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存续方将承继及承接上实医药和中西药业的所有资产、负债、权利、义务、业务、人员,上实医药和中西药业不经过清算程序办理注销手续 。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存续方上海医药的法定名称不因此发生变更,主营业务变更为医药投资、医药工业、医药商业,具体经营范围以存续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
4、股份性质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1.00元 。
5、换股对象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换股对象为于换股日登记在册的上实医药及中西药业的全体股东 。 6
6、换股价格及换股比例
上海医药的换股价格为上海医药审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事项的董事会决议
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的A股股票交易均价,即11.83元/股;上实医药的换股价格
为上实医药审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的A
股股票交易均价,即19.07元/股;中西药业的换股价格为中西药业审议本次换股
吸收合并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的A股股票交易均价,即11.36
元/股 。
根据上述换股价格,上实医药与上海医药的换股比例确定为1:1.61,即每股上实医药股份可转换为1.61股上海医药的股份;中西药业与上海医药的换股比例确定为1:0.96,即每股中西药业股份可转换为0.96股上海医药的股份 。
除任何一方在换股日之前发生除权、除息事项,以及发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要求须对换股价格进行调整的情形外,上述换股比例在任何其它情形下均不作调整 。 上海医药、上实医药及中西药业并均分别承诺,自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签订之日至换股日,不进行任何可能导致其股票进行除权、除息的事项 。
换股后,上实医药、中西药业股东取得的上海医药股份应为整数,如被吸并方股东根据换股比例计算出所能换取的上海医药股份数不为整数时,则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余股处理的相关规定计算处理 。
7、吸并方异议股东的保护机制为保护上海医药对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持有异议的股东的利益,上海医药及其股东一致同意赋予上海医药异议股东以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行使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的上海医药异议股东,可就其有效申报的每一股上海医药股份,在上海医药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实施日,获得由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提供方支付的按照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确定并公告的现金对价,即每股11.83元 。
若上海医药股票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定价基准日至上海医药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实施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事项,则上海医药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的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 上海医药、上实医药及中西药业均分别承诺,自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签订之日至换股日,不进行任何可能导致其股票进行除权、除息的事项 。
换股吸收合并协议各方将协商一致安排合适第三方作为异议股东收购请求7权提供方,收购上海医药异议股东要求售出的上海医药的股份,在此情况下,该等上海医药异议股东不得再向上海医药或任何同意本次吸收合并的上海医药的股东,主张上述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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