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所及则思无因怒而滥刑的翻译 罚所及则思无因怒而滥刑

“罚所及 , 则思无以怒而滥刑”的翻译为:当给人施加惩罚时 , 就该反思考虑自己是否因为愤怒而对别人滥用刑罚 。 语出唐代魏徵所著《魏郑公文集》一书中的《谏太宗十思疏》篇 , 原句为“恩所加 , 则思无因喜以谬赏;罚所及 , 则思无以怒而滥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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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谏太宗十思疏》简介
《谏太宗十思疏》是魏徵于贞观十一年写给唐太宗的奏章 , 意在劝谏太宗居安思危 , 戒奢以俭 , 积其德义 。 太宗 , 即李世民 , 唐朝第二个皇帝 , 是中国历史上最有成就的开明君主之一 , 在他的统治时期 , 出现了安定富强的政治局面 , 史称“贞观之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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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所及则思无因怒而滥刑的翻译 罚所及则思无因怒而滥刑】 “十思”是奏章的主要内容 , 即十条值得深思的情况 。 “疏”即“奏疏” , 是古代臣下向君主议事进言的一种文体 , 属于议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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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魏徵 , 字玄成 , 唐代杰出的文学家、政治家、史学家 。 早岁孤贫 , 但酷嗜读书 , 不理家业 。 曾任谏议大夫 , 有胆识 , 敢直谏 , 史称“诤臣” 。 为文崇尚质朴纯正 , 词旨剀切 , 气势雄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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