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顿的三大定律 什么是牛顿三大定律

牛顿三大定律一般指牛顿运动定律 , 主要包括牛顿第一运动定律、牛顿第二运动定律和牛顿第三运动定律 。 牛顿三大定律是艾萨克·牛顿在1687年于《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一书中总结提出的 , 牛顿运动定律中的各定律互相独立 , 且内在逻辑符合自洽一致性 。

牛顿的三大定律 什么是牛顿三大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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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顿三大定律
【牛顿的三大定律 什么是牛顿三大定律】 1662年 , 伽利略指出:“以任何速度运动着的物体 , 只要除去加速或减速的外因 , 此速度就可以保持不变 。 ”笛卡尔也认为:“在没有外加作用时 , 粒子或者匀速运动 , 或者静止 。 ”牛顿把这一假定作为牛顿第一运动定律 , 并将伽利略的思想进一步推广到有力作用的场合 , 提出了牛顿第二运动定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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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8-1669年 , 荷兰物理学家克里斯蒂安·惠更斯、沃里斯和英国物理学家克里斯托弗·雷恩分别对碰撞问题也做了很多研究 , 并得出了一些重要的结论 。 其中 , 惠更斯的工作比较突出 , 他证明了两硬体在碰撞过程中同一方向的动量保持不变 , 纠正了笛卡尔不考虑动量具有方向性的错误 , 而且首次提出碰撞前后的动量守恒 。
牛顿在正式提出牛顿第三运动定律时 , 肯定了他们的工作 , 同时也指出了他们的局限性 。 牛顿认为:“雷恩和惠更斯的理论以绝对硬的物体为前提 , 而用理想弹性体可以得到更肯定的结果 , 并且用非理想弹性体 , 如压紧的木球、钢球和玻璃球做实验 , 消除误差后结果是一致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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