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隐形财产”不隐形!长岭法院首次依法冻结扣划个人理财型保险产品

一些被执行人时常认为, 法院只会强制执行那些放在银行账户上的存款, 因此把保险公司的理财型保险产品当做逃避执行的“避风港”, 以为把钱买成保险就可以“高枕无忧”, 却不知, 理财型保险一样难逃法院的强制执行!

让“隐形财产”不隐形!长岭法院首次依法冻结扣划个人理财型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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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长岭县人民法院依法冻结并扣划了被执行人刘某在某保险公司购买的理财型保险保单, 价值共计30余万元 。 这是长岭县人民法院依法冻结扣划个人 “隐形财产”的首例案件 。
刘某向张某借款150余万元, 张某多次讨要未果, 遂诉至长岭法院, 长岭法院依法判决刘某返还张某本金150余万元及利息 。 判决生效后, 刘某始终未履行还款义务 。 2021年4月, 张某向长岭法院申请执行 。
受案后, 尹万新办案团队第一时间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查找被执行人刘某名下财产情况, 发现刘某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多份保险 。 于是, 尹万新办案团队来到某保险公司逐一查看, 经统计, 刘某共投保了6份理财型保险产品, 保险保单现金价值及利息共计30余万元 。 尹万新办案团队立即冻结了刘某的保险保单现金价值及利息, 并向某保险公司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 要求某保险公司协助执行, 但该保险公司来函, 分别以被保险人不是刘某、刘某所投保的险种具有人身保障性质为由, 拒绝协助执行 。
出师未捷, 但尹万新办案团队并未气馁, 他将“可以强制执行”的理由逐一列举, 生成文字材料, 函复保险公司, 同时, 搜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保单现金价值可被冻结与强制扣划”的指导案例 。 随后, 他来到某保险公司总公司, 表明来意后便拿出精心准备的材料, 与总公司法务展开深入讨论, 并向其交代拒不协助执行的法律后果 。 经过一番探讨, 总公司表示认同尹万新的意见, 同意协助长岭法院执行 。 最终, 刘某名下的保险产品以30余万元现金的形式被扣划至长岭法院账户 。 该案成为长岭法院执行案件中首例“理财型保险保单价值被执行”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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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长岭县人民法院已经建立各大保险公司的线上查控平台, 能详细查到被执行人保单的状态、现金价值等信息, 承办法官可根据理财保险的性质采取各项执行措施, 可以说是为保障申请人权益摸索出了一条新通道 。
吉林日报社出品
策划:姜忠孝
编辑:吴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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