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驶的公交车上打了司机一巴掌被判 4 年,是量刑过重吗?

图片:markusmarcinek / CC0

在行驶的公交车上打了司机一巴掌被判 4 年,是量刑过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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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驶的公交车上打了司机一巴掌被判 4 年,是量刑过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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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姬魔夜 , 一个圣骑士当作熟的标记是不再标的目的瞽者诠释阳光1、判刑的依据是《刑法》第 114 条的以危险方式风险公共平安罪 , 它的量刑是“尚未造当作严重后果的 , 处 3-10 年”
所以你应该光荣判得轻 , 而不是哀鸣判太重 。
2、不是前后判决力度大分歧 , 而是媒体宣传的前后力度大分歧 。 在法令层面来说 , 前后没有太大区别 。
若是相关法令一字没改 , 而判决却前后(公交车坠江)力度大分歧 , 是否应该给公众一个诠释?这在法令层面来说是不是有点儿戏 , 近似严打什么的?
可以去看最高人平易近法院关于打公交车司机的大数据调研:权势巨子发布 - 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最高人平易近法院
大要就是 , 在 2016.1.1 至 2018.10.31 时代 , 全国共有 223 件公交车司机与乘客冲突的案件 。
此中乘客被判刑的约 156 人(假设每个案都是一个被告人 , 不然还会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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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 156 人里面 , 被判以危险方式风险公共平安罪的 87 人 。 而这个罪名 , 上面说了 , 最轻都是 3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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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的懒得搬运了 , 本身去看了 。
3、上面那个大数据中 , 还有一部门是定了居心危险罪(一般 3 年以下)或挑衅滋事罪(5 年以下)的 。 因为在 2019 年 1 月 8 日之前 , 对于危险司机、抢偏向盘的行为 , 有些处所的法院心慈手软 , 欠好意思下狠手 , 所以拿挑衅滋事这个口袋罪来判 , 确实惩罚会更轻 。
可是 2019.1.9 , 两高和公安部发布了《关于依法惩办波折公共交通东西平安驾驶违法犯罪过为的指导定见》 , 里面明白提出 ,
乘客在公共交通东西行驶过程中 , 掠取偏向盘、变速杆等把持装配 , 殴打、拉拽驾驶人员 , 或者有其他波折平安驾驶行为 , 风险公共平安 , 尚未造当作严重后果的 , 遵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划定 , 以以危险方式风险公共平安罪科罪惩罚;致人重伤、灭亡或者使公私财富蒙受重大损掉的 , 遵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条目的划定 , 以以危险方式风险公共平安罪科罪惩罚 。
实施前条目划定的行为 , 具有以下景象之一的 , 从重惩罚:
1.在夜间行驶或者恶劣气候前提下行驶的公共交通东西上实施的;
2.在临水、临崖、急弯、陡坡、高速公路、高架道路、桥隧路段及其他易发生危险的路段实施的;
3.在人员、车辆密集路段实施的;
4.在现实载客 10 人以上或者时速 60 公里以上的公共交通东西上实施的;
5.经他人奉劝、阻拦后仍然继续实施的;
6.持械袭击驾驶人员的;
7.其他严重波折平安驾驶的行为 。
实施上述行为 , 即使尚未造当作严重后果 , 一般也不得合用缓刑 。
4、
做公交的也根基上不会有很有钱的人
【在行驶的公交车上打了司机一巴掌被判 4 年,是量刑过重吗?】做公交的会没钱?笑话!
而坐公交的固然没钱 , 可是他们的命跟有钱人是划一的呀 。
5、别哭了 , 好好表示 , 争夺弛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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