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诉前调解程序 离婚起诉前是否需要调解


一、离婚起诉前要不要进行调解
《婚姻法》有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这表明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 。适用调解程序 , 其目的在于防止当事人草率离婚,以及在双方当事人不能和解时,有助于平和、妥善地处理离婚所涉及的方方面面的问题 。在婚姻生活中,双方难免会有一些冲突和纠葛,有时逞一时之气,就会使矛盾扩大,冲突变得激烈,由此,一些尚未达到不能共同生活程度的婚姻当事人也要求离婚 。由法院进行调解 , 可以促使双方当事人平息怨恨、减少敌对,对自己的婚姻状况和今后的生活进行充分的考虑,珍惜自己与配偶的婚姻关系 。即使调解和好不成,双方还是坚持离婚的,也可以调解离婚 。调解离婚有助于解决财产和子女问题,由此而达成的调解离婚协议,双方当事人一般都能自觉履行 。当然,通过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当事人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也不是无原则的 , 而应当本着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
经过诉讼中的调解,会出现三种可能:第一种是双方互谅互让 , 重归于好 。人民法院将调解和好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协议的法律效力至此产生 。第二种是双方达成全面的离婚协议 , 包括双方同意离婚,妥善安排子女今后的生活、合理分割财产等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协议的内容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并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 , 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离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种是调解无效,包括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达不成协议,在这种情况下,离婚诉讼程序继续进行 。
二、离婚调解程序是怎样的
(一)法院调解的程序中调解的开始
法院调解无论在哪种程序和哪个阶段适用,它的开始均包括两种方式:一是由当事人提出申请而开始;二是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主动依职权调解而开始 。审判人员在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征求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的意见,讲明调解的好处、要求和具体作法,并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用简便的方式通知当事人和证人到庭,为调解的进行做好准备 。
(二)法院调解的程序中调解的进行
法院调解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 。调解工作既可以由合议庭共同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中的一个审判员主持 ,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由独任审判员主持 。调解开始后,审判人员应当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关于案件事实和理由的陈述,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 。然后,有针对性地对双方当事人阐明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引导当事人就具体的争议事项进行协商 。在协商过程中 , 审判人员可以提出建议方案供双方当事人参考,但是不能强迫当事人接受建议方案 。当事人双方或者单方也可以提出调解方案 。调解协议通常是在调解方案的基础上形成的 。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应当将调解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或者经特别授权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者法定诉讼代理人签名 。
(三)法院调解的程序中调解的结束
调解的结束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因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而结束;一是因调解不成,未达成调解协议而结束 。对于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 。
对于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协议不被人民法院认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束调解程序,恢复审判,及时作出裁判,而不能久调不决,这是不合适的 。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离婚起诉前要不要进行调解”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 , 法院对离婚诉讼案件受理时,会进行离婚调解 , 而离婚调解是诉讼离婚的必经程序 。读者如果需要找律师咨询法律方面的问题,欢迎到94常识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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