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婚姻处理程序是怎么样的


可撤销婚姻处理程序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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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婚姻处理程序是怎么样的】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
《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可撤销婚姻处理的程序有以下两种:
1. 由婚姻登记机关宣布撤销婚姻;
2. 由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婚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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