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文章插图
根据《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债权人撤销权的效力具体有哪一些】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
推荐阅读
- 外伤包扎的注意事项
- 清晰和密密麻麻的反义同义词
- 清晰度最高的视频是什么格式的
- 怎么可以祛脸上的辐射斑
- 反流食管炎的治疗方法是什么?
- 清晰度300DPI是什么意思
- 指甲裂伤出血的急救方法
- 清西陵都是谁的墓
- 子宫内膜结核的症状
- 孕妇每天多少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