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的悲惨事故

醉酒开车毁了两个家
2004年5月11日23时许,着名演员牛振华驾驶“奔驰”车,在北京市海淀区白石桥下由西向东行驶时,猛撞在前面同方向行驶的一辆大货车尾部 。48岁的牛振华当场死于车内,“奔驰”严重损坏 。海淀交警大队迅速到达现场调查取证,发现牛振华每10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05毫克 。按照有关规定,超过100毫克即是酒后驾车,205毫克已属醉酒驾车 。而大货车司机经检测无酒精反应 。
这是又一次“血的教训”!1995年的一个夏夜,着名笑星洛桑在晚上演出结束后与几个朋友喝酒,凌晨带着醉意驾车回家 。由于车速太快,一头撞入停在路旁正在修理的大卡车之中,洛桑因伤势太重死亡 。
一位安徽女子在听说牛振华醉酒驾车身亡的消息后,忍不住给媒体打电话,泣诉“毁了两个家”的经过:她丈夫是在安徽农村开面包车帮人家运货的,收入还不错 。可她丈夫总说跑运输辛苦,晚上要喝几口酒解解乏 。2003年的某晚,有人打电话喊她丈夫去运货,她丈夫从高架桥上冲了下去,就永远没再醒过来 。坐在副驾驶位置上、年仅24岁的女货主也被撞断了脊椎,瘫痪了 。因为安徽女子的丈夫系酒后驾车,故负全责;货主家还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求,后判赔10万元 。这女子只好把房子卖了4万元赔偿,将孩子托付给公婆,自己则外出打工再为丈夫还债……可是那位女货主结婚仅1年,却一下子遭此横祸 。所以,安徽女子泣诉着要求人们:开车者千万不能再酒后驾驶了 。
酒后驾车毁了两个家的真实事例太沉痛了,这一教训值得每一个驾车者牢牢记取 。
明知故犯不可取
地球人都知道,驾驶者更知道:不可酒后开车 。然而让人无法理解的是:有些人偏要明知故犯
江苏苏州市一民警在2004年11月4日晚酒后驾驶警车,撞死一人,撞伤两人;苏州市某城管中队长于2004年12月19日晚醉酒驾车,撞上水泥柱致使自己死亡 。
2005年1月9日晚,重庆发生一起撞死中年妇女的车祸 。采访人员与驾车者交谈情况时,闻到驾车者嘴里散发酒气,可驾车者不断在喝矿泉水,嚼口香糖,以便“毁灭证据” 。
吉林白城市的班先生在2005年2月24日过马路时,被一位酒后开车的驾校校长撞伤,而这位撞伤人的校长竟然在撞人后逃逸 。
请看看这些从媒体上摘录下来的报道,难道警察、城管队长、驾校校长不知道酒后不可驾车?他们都知道 。他们是明知故犯,其结果往往是害人害已 。
严防酒后驾车
据研究,饮酒后可使人的视轴明显变长,视力受到损害,会有视物模糊或复视现象,因而容易发生闯红灯、追尾、撞人等事故 。数据表明,酒后驾车发生事故的几率高达27%,酒精摄入量越多,车祸的可能性越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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