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时限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鉴定时效的规定如下:《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 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鉴定时限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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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时效的规定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 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 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工伤鉴定时限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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