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结算如何进行编审

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审查;实行总承包的工程,由具体承包人编制,在总包人审查的基础上,发包人审查!

工程竣工结算如何进行编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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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审查;实行总承包的工程,由具体承包人编制,在总包人审查的基础上,发包人审查 。
2. 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或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由总(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可直接进行审查,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 。政府投资项目,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查 。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或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经发、承包人签字盖章后有效 。
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项目竣工结算编制工作,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并且提不出正当理由延期的,责任自负 。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
【工程竣工结算如何进行编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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