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再迁回原籍条件

【户口再迁回原籍条件】关于户口迁回原籍的条件 , 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包括 , 但不限于): 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的要求(如:当事人离婚后 , 没有单独的住房 , 并且父母在当地有固定住所的 , 或者当事人的配偶户口在当地 , 并且有住房的)!

户口再迁回原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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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户口迁回原籍的条件 , 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包括 , 但不限于):
1. 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的要求(如:当事人离婚后 , 没有单独的住房 , 并且父母在当地有固定住所的 , 或者当事人的配偶户口在当地 , 并且有住房的) 。
2. 户口迁入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 , 当事人的户口可以在不改变”非农业”的户口性质的前提下 , 迁入原籍挂靠 。
3. 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 , 咨询户口原籍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工作人员 , 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规定 , 公民迁移 , 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 , 城市在三日以内 , 农村在十日以内 , 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 缴销迁移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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