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理论 是什么意思?

【代理理论 是什么意思?】

代理理论 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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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理论(agencyTheory)最初是由简森(Jensen)和梅克林(Meckling)名任简高氧脸张贵阳于1976年提出的 。这一理论后来发展成为契约成本理论(contractingcost360问答theory) 。契约成本理论假定:企业由一系列契约所组成,包括资本的提供者(股东和债权人等)和资影景随后迅界翻味安介扬本的经营者(管理当局)、企业与供贷方、企业与顾客、企业与员工等的契约关系 。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法律制度 。
代理关系的主体包括代理人、被代理人(本人)和第三人(相对人) 。代理人是代替被代理人实施法律行为的人;被代理人是代理人替自己实施法律行为的人;第三行古盟临成把跑为分扬降人是与代理人实施法病律行为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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