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怎么理解

问题补充说明:土地使用权转让时 , 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 。这句话怎么理解啊?我可以单独转让土地使用权不转让地上建筑物吗?相反的 , 我可以单独转让地上建筑物不转让土地使用权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怎么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怎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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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但是转让土地使用权 , 那么你的建筑物就是非法的 , 因为是占用他人土地建筑 。假如单独转让建筑物 , 那么他人不会要的 , 因为他没有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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