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待遇怎么样?

法院书记员来说以社招为主,也会有笔试+面试+专业考试,全部过关才能上岗就业 。但是社招的书记员是“合同工”形式出现在单位,有五险一金、绩效工资、平时下乡有车补,工资待遇不算高,但总体比较稳定 。
这个职业的岗位等级分为“三级九档” 。重庆这边,转正后的合同制书记员工资到手在3-4K的水平 。这个工资在重庆来说不高,但每年考书记员的人越来越多,其实书记员还有2个综述隐藏的福利 。
1、单位包吃
不管是地市级法院还是区县法院单位,都有自己的单位食堂 。书记员虽然是“合同制”签约,但是吃饭工作都是和正式工一起,没有任何差异 。据贺老师了解,法院的伙食都还是不错的,基本上都是三荤三素或扰隐、三荤两素的餐标 。
早上、中午可以吃饭,自助方式吃多少打多少,饭后还有餐后水果 。法检人员平时脑力消耗比较大,所以在营养这块单位食堂都做得还不错 。当然,衫厅如果想打包带走也是可以的 。这样的话一天三顿都可以在单位解决李亏,每月不用开火,生活成本就小很多 。
2、积累人脉资源
人脉资源可以说伴随我们一生 。如果说身边有一个律师、警察、法官朋友,那么在遇到困难时也会得到快速的帮助 。书记员身处法检单位,平时同事、领导都是公务员,这些资源就是一个积累的过程,有的书记员可以积累大量人脉,有的人身处体制内却不看重这块,其实有时候人脉比工资更重要 。
书记员这个职业,有人觉得稳定,一干就是几十年 。有人把它当“跳板”,先适应体制内的环境,后面寻求考试机会逐步拿到编制 。当然,在工作中能学到很多办案的经验和技巧,这些都是方方面面的成长 。书记员虽然是“合同制”,但是能成长的地方也是很多的,加上自身的一些资源优势,所以每年报考人数会增长 。

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待遇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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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
根据《公务员法》、《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法院系统书记员职位实行聘任制 。除法律、法规和聘任合同之外,人民法院书记员享受公务员的各项待遇 。聘任制书记员实行合同管理,由人民法院与有关受聘人依照有关法律签订聘任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人民法院与受聘人双方履行合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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