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在那里


清水县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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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历史上 , 县名“清水”的有好几个 。笔者在这里所追寻讨论的 , 是位于今重庆市境内、唐代由临江县(今重庆市忠县)分置 , 又于宋代并入今重庆市垫江县的那个清水县 。据历史记载:唐高祖李渊武德二年(公元619年) , 分临江县地置清水县 。天宝元年(公元742年) , 以与陇右清水县同名 , 改名桂溪县 。宋神宗熙宁五年(公元1072年) , 省并垫江县 。历史上的清水县 , 从分置、改名到省并垫江县 , 共存在了四百五十三年 。存世时间 , 可谓不短 。但是 , 由于某种历史的原因 , 有关清水县的情况 , 史载缺佚 。其驻地位置 , 至今都无法确定 。算得是重庆市行政区划沿革史上 , 一个颇具争议的大问题 。关于唐清水县治地位置 , 所见资料记录 , 历代学人争议有如下三种说法:一是近代四川史、地家龚煦春 , 于其所著《四川郡县志》卷七说:“治今垫江县东北三十里 。”以方位、道里度之 , 约当今垫江县原周家区永安乡或新民区龙桥乡境内 。二是已故蒲孝荣教授所著《四川政区沿革与治地今释》中说:“今忠县西双桂公社(或谓在今忠县西拔山公社) 。”忠县“双桂公社”、“拔山公社 ” , 今以乡名 。忠县双桂乡 , 在今垫江县治桂溪镇东南约26公里;忠县拔山乡 , 在今垫江县治桂溪镇东约36公里左右 。第三种说法是《四川省垫江县地名录》:“唐武德二年(公元619年),又从临江县划出一部分 , 置清水县(今高安一带) 。”高安原是区治 , 又是镇名 。去桂溪镇东南 , 不足12公里 。以上三种说法 , 共包括四个地方 , 即:“今垫江县东北三十里”;“双桂公社”;“拔山公社”和“今高安一带” 。在地理实际上 , 方位、道里都差异明显 。熟是熟非?尚无确切史实史料可以证明 , 有待考察考证 。查《四川通志》卷二十一《舆地山川》垫江下记:高滩溪 , “在(垫江)县南 。自梁山(今梁平)县桂溪流入 , 又西南入长寿界 。”又梁山县五斗山记:“在县西南三十里 , 形如斛斗 。下有御史潭 , 桂溪所出 。”又“桂溪 , 在(梁山)县西南三十里 , 两岸多桂 。唐桂溪县 , 以此名 。”今垫江县境内 , 有桂溪河和桂溪镇 。但方位和源地 , 均与《四川通志》所记 , 差误巨大 。可以认为是后来取名 , 绝非是《四川通志》所说唐桂溪县浣以为名的桂溪 。依《四川通志》所描述的境况判断 , 显然只有源出今梁平县境内 , 流入垫江县境内的高滩河(古名高滩溪)的上源段 , 才是真正的古桂溪 。溪因“两岸多桂”名 , 唐县以溪名 。如果《四川通志》所说无误 , 则唐清水县(桂溪县)治或在今梁平县原云龙区境内;或应是去梁平县境不远的今垫江县原周嘉区境内清人陈登龙《蜀水考》卷四说:长寿县“龙溪上流有三源:一源出梁山县五斗山 , 北流三十里 , 至县城 。又西流至垫江县界 , 穿壁斗山 , 至三河口石人山将军岩 , 三水合流 , 三水统名桂溪 。环县城西北流出高滩 , 又西南四十里入徐家渡;一源出忠州(指今忠县境内的大沙河) , ……;一源出垫江县西湖坝 。”“梁山县五斗山” , 似指今梁平县原福禄、中城、云龙等区境内的高梁山(又称东山) 。源于高梁山菩萨顶的小沙河 , 长31公里 。西北流至县城梁山镇 , 入龙溪河、高滩河 。境况 , 很合于陈登龙说 。“三河口”名今存 , 在今垫江县治东北约十二公里的原周嘉区永安乡苏河村境内 , 是河的上源与回龙河、桂溪河汇合处 。显然陈登龙所考 , 与嘉庆《四川通志》说基本吻合 。既属考证 , 必有所据 。因而 , 其可信度较一般资料要高 。是故 , 在无其它资料证实的情况下 , 笔者还是较信从陈登龙说的 。依陈登龙说 , 三河口以上的高滩河 , 才统名桂溪 。这也就是说 , 今三河口以上的高滩河正源 , 加上回龙河、桂溪河 , 三流合起来 , 才古称桂溪 。显然 , 今桂溪河 , 是单独使用了旧名 。唐改清水县名桂溪 , 是以溪为名 。其县治 , 理应是在这三条溪河的流域范围之内 。并且这一治地 , 应去今三河口不远 。准此 , 古桂溪县治 , 很显然就只能在今垫江县境内寻找了 。垫江县今治桂溪镇 , 自西魏由临江县分置垫江县以来 , 并无治地的变化 。若龚煦春所说清水(桂溪)县治去垫江县的方位、道里确有依据 , 则与嘉庆《四川通志》说和陈登龙说 , 就比较接近了 。而且 , 和今天垫江县原周嘉区永安乡苏河村三河口去桂溪镇的方位 , 全合 。与其道里 , 也只有小差 , 基本上是一致的 。我国古代建城设治 , 多依山傍水 , 以求交通方便、水源保障和便于凭险拒守 。苏河村三河口一带 , 正有着这一地理环境优势 , 显是建城设治比较理想的地方 。因此 , 若无其它准确可信的资料证明判说有误 , 笔者可以认定 , 苏河村三河口一带 , 应是唐清水(桂溪)县治无疑 。当然 , 笔者的这一说法 , 与《四川省垫江县地名录》的说法 , 有所差异 。但是 , 出入也并不太远 。如果《四川省垫江县地名录》说法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 , 笔者当从《地名录》说 。否则 , 就笔者所见资料考证认为 , 还是以苏河村三河口说为确 。蒲孝荣教授 , 以忠县双桂、拔山两乡为古清水(桂溪)县治的说法 , 在方位和道里上 , 与龚煦春和《四川省垫江县地名录》说 , 差去较远 。这一主张 , 亦不见于《忠县地名录》说 。同时 , 两乡的自然地理环境条件 , 也不具有嘉庆《四川通志》和《蜀水考》所述古桂溪的自然地理环境条件 。若蒲教授说无确实可信的史料证明 , 他的说法 , 似难令人信服和接受 。还有一个问题须得指明的是:忠县双桂乡 , 之所以以“双桂”名 , 据《忠县地名录》解释 , 是因为该乡早前场傍古有两根桂花树的缘故 。准可见此 , 忠县双桂乡的得名 , 实与古桂溪无多大关系 。大沙河 , 也不见有古名桂溪的记录 。所以 , 忠县双桂乡一名 , 绝无可能成为古桂溪县治此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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