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定劳动合同,是否可获得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未签定劳动合同,是否可获得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未签定劳动合同,是否可获得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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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单位没有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单位也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那么你不能因为单位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而要求单位支付你一年一个月工资,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但是,单位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应当支付你2008.2至2008.12的总共11个月的双倍工资,也就是按照你2008.2至2008.12的工资总额再支付你一份,并且从2009.1.1起视为双方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补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你可以向当地区县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免费申请劳动仲裁,但是必须提供在该单位工作的有效证据 。不过双倍工资赔偿可能会因为劳动仲裁时效问题而得不到支持,因为没有针对这个问题的司法解释,所以实际仲裁中的结果不一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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