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
【移送管辖相关规定是什么】
推荐阅读
- 涂山璟的人物评价
- 花生油的禁忌 花生油相关介绍
- 琅琊榜夏江指认林殊是哪一集 给大家介绍相关剧情
- 什么是个案分析法 个案分析法的相关知识
- 饲料桑如何发酵 发酵的相关步骤流程
- 铝拼音怎么写 铝相关介绍
- 拼多多订单返还现金是真的吗?附相关问题解答
- 鱼的种类大全 鱼的相关知识
- 端午节粽子介绍 端午节粽子相关简介
- 立陶宛是哪个国家的在哪 立陶宛相关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