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内设机构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设1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
负责厅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 。承担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承担文秘与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重要文件的起草、新闻发布、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安全保卫和值班接待等工作 。
(二)产业政策与法规处 。
研究全省新型工业化的战略性问题;组织研究工业、信息化发展的战略,提出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省工业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拟订和修订全省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的相关内容,参与投资项目审核;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重要文件起草工作 。
(三)规划处 。
组织拟订全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省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承担固定资产投资审核的相关工作 。
(四)财务处 。
编报部门预决算和管理资金的使用;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和绩效检查;提出有关行业财税、价格、金融等政策建议;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 。
(五)科技处 。
组织实施国家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国家工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行业技术基础工作;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科技重大项目,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 。
(六)运行监测协调处 。
监测分析全省工业日常运行,分析国内外、省内外工业形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承担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 。
(七)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的方针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
(八)安全生产处 。
指导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
(九)原材料工业处(省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
承担钢铁、有色、黄金、石化、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建材等的行业管理工作;研究国内外、省内外原材料市场情况并提出建议;负责办理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在陕事务;承担农业化学物质行政保护有关工作 。
(十)装备工业处 。
承担全省通用机械、汽车、民用船舶、轨道交通机械制造业等的行业管理工作;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依托国家、省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
(十一)消费品工业处 。
承担全省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家电等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国家有关卷烟、食盐和糖精的生产计划;承担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国家药品储备管理工作 。
(十二)军民结合推进处 。
贯彻落实国家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军民通用标准体系建设等军民结合发展规划,拟订我省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相关体制改革 。
(十三)电子信息与软件服务业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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