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运输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应该怎么做运输备案

找公安机关审批备案 。需要货主的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成立批准文件)(副本和复印件或原件和复印件)或身份证明(复印件);?购销合同;?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公安机关对运输第一、二类易制毒化学品实行审批制度;对运输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实行备案制度 。

跨省运输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应该怎么做运输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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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实行分类管理和许可制度 。
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 。易制毒化学品的具体分类和品种,由本条例附表列示 。
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需要调整的,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和海关总署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在本行政区域内调整分类或者增加本条例规定以外的品种的,应当向国务院公安部门提出,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
参考资料:中国网_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跨省运输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应该怎么做运输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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