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开庭程序是怎么样的


民间借贷纠纷开庭程序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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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包括其他的案件开庭流程一般包含以下程序:
1、宣布开庭 。
2、核对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身份 。
3、审判长询问当事人对出庭人员的身份有无异议 。
4、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名单 。
5、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 , 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鉴定人员的回避 。
6、法庭调查阶段 , 由原告宣读起诉状 , 被告进行答辩 。
7、法庭举证质证阶段 , 先由原告进行举证 , 被告逐一进行质证 。再由被告举证 , 原告进行质证 。
8、法庭询问阶段 , 原被告之间可以互相发问 , 再由主审法官进行提问 。
9、法庭辩论阶段 , 进行第二轮辩论 。
10、陈述最后意见 , 如事实清楚的 , 法院将择期进行宣判 。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7条规定 , 开庭审理前 , 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 , 宣布法庭纪律 。
开庭审理时 , 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 , 宣布案由 , 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 , 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 , 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

【民间借贷纠纷开庭程序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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