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收费期限20年或30年,到期后继续收费吗?

【高速公路收费期限20年或30年,到期后继续收费吗?】

高速公路收费期限20年或30年,到期后继续收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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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的规定是不能超过30年现在的情况是:1.政府收费公路没有规定具体的收费期限;2.经营性公路一般不得超过30年,但可在特定条件下延长收费年限 。法律依据: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用收费偿还贷款、偿还有偿集资贷款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15年 。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 。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5年 。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 。根据2004年《公路收费条例》(也就是现行《条例》)第十四条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下列标准审查批准:(一)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用收费偿还贷款、偿还有偿集资款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15年 。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 。(二)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5年 。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 。根据2017年全国收费公路统计公报:2017年末,全国收费公路债务余额52843.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288.8亿元 。2017年度,全国收费公路通行费收入5130.2亿元,支出9156.7亿元,收支缺口4026.5亿元 。也就是说,目前我国每年公路收费处于“入不敷出”的状态,债务余额不仅无法得到缓解,还呈现越积越多的趋势 。针对这种情况,若按照现行2004年的《收费公路条例》:收费公路到收费期限就停止收费,将直接导致债务悬空 。所以要修订《条例》,缓解目前的债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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