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外国人喜爱的文身最初竟然是一种犯人才有的特权?

【被外国人喜爱的文身最初竟然是一种犯人才有的特权?】在外国人越来越多地来到中国的今天 , 我们总是能看到各种因为文化差异而产生的引人发笑的事情 , 其中有一种就是文身 。很多外国人的文身我们看着既觉得不可思议 , 又忍不住想发笑 , 并不太能理解外国人的思维方式 。然而细究文身文化 , 发现它起源于中国 , 而且最初竟然是一种刑罚 。那么就让我们来一起看一看 , 这种刑罚是如何变成一门艺术吧 。

被外国人喜爱的文身最初竟然是一种犯人才有的特权?

文章插图
关于究竟是“文身”还是“纹身” , 其实并没有什么争议 , 因为正确的写法就是“文身” , 最初就是“文”字 , 而“纹”是后来才创造出来的字 , 虽然对于现代来说“纹”的意思更为接近 , 因为大多数人文在身上的图案属于花纹 , 但是在古代 , 可就没这么多欣赏的心思了 。
先秦时期 , 有一种在封建社会中使用时间最长的肉刑叫做“黥刑” , 也被称为“墨刑” , 就是在犯人的脸上刺字 , 涂上墨炭 , 再也没办法洗得 , 让人一看到就知道这个人曾经犯过罪 。虽然这种刑罚与其他几种劓、宫、刖、杀相比已经算是最轻的了 , 但是那可是在人身上最明显的部位 , 脸上刻字 , 要知道古人的衣服会将四肢及躯干全都遮住了 , 露在外面的只剩下脸 , 因此墨刑不仅让人身体痛苦 , 这种羞辱感还会伴随受刑者一生 , 可以说是一种看着很轻 , 实际非常残酷的惩罚 。
被外国人喜爱的文身最初竟然是一种犯人才有的特权?

文章插图
奴隶社会时 , 还会在奴隶身上刻下诸如“这个归某某所有”之类的文字 , 即便奴隶逃跑了 , 也会被抓回来送回去 。
而后 , 吴越地区会有断发文身的习俗 , 成为这一地区的一种标志 。再后来就逐渐发展出了示警的作用 , 例如岳飞的“尽忠报国” 。关于究竟是“尽”还是“精” , 一直存在争议 , 《宋史》中记载的是“尽” , 但是至于是谁刺的并没有说明 , 后来就演变成了“精” , 而且是岳飞的母亲亲手刺的 。
除此之外 , 文身还发展出了装饰的效果 , 例如《水浒传》中几个有装饰性刺青的好汉 , 九纹龙史进、花和尚鲁智深、浪子燕青 。虽然这些故事和人物并非都是真实的 , 但是如果没有这样的社会现象 , 作者也无法写的出来这样的人物特征 。
被外国人喜爱的文身最初竟然是一种犯人才有的特权?

文章插图
到了今天 , 中国人自己倒是很少会有去文身的 , 尤其是大面积文身 , 反而是外国人热衷于在自己身上留下一些非同寻常的印记 。比如 , 贾斯汀比伯在左胸心脏附近文一个“怂” , 拆开念倒是很有意思 , 一起念其实更有意思 。贝克汉姆的“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 一位德国妇女的“鸡汤面” , 繁体版的“我不知道 , 我不会说中国话”……随便拎出来一个都能让人笑上半天 。不过 , 毕竟文化背景不同 , 我们不能理解外国人的脑回路 , 尽管他们中间也有被文身师坑了的 , 但是敢于承受文身的痛苦 , 不得不说可算是勇士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