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新站区民事诉讼到哪个法院。


合肥市新站区民事诉讼到哪个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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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民事诉讼应该向哪个法院提出呢?这涉及到民事诉讼法学中管辖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规定如下:“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二十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可见,不同性质的案件要分别到相应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熟悉和了解级别官衔可以提高诉讼效率,节约诉讼成本 。(编辑 纵马绝尘)
【合肥市新站区民事诉讼到哪个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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