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质量标准认证管理 质量认证体系有哪些( 六 )


第8条 文件的复审与更改
1.质量手册与程序文件结合内部质量审核、管理评审,每年复审一次 。
2.对不合适的文件应重新修订,对适用的文件在文件首页右上方文件编号处加盖红色确认印章 。
3.如文件需要更改,由原编制人员主管副总指定人员填写更改通知单,经原审批人员或经授权人员审批实施更改,并在手册或程序文件修改记录表上登记 。
第9条 文件的更换与作废
1.文件如不适合工厂发展的需要应重新修订或更换,主管副总在新文件发布后5天内通知有关部门换用新文件 。
2.新版文件实施后,原文件自行作废,由档案管理员按原文件收发登记表统一收回,并填写文件销毁清单,原版文件及一份复印件封存备查,并加盖红色"保留"印章 。
第10条 外来文件的管理
1.外来文件包括本行业强制执行的法律、法规、条例,工厂选定执行的国家或行业标准以及顾客或其他单位提供的有关物业管理的来文、来函 。
2.对于外来文件,档案管理员应建立收发合账,以便追溯其来源和分布 。
3.工厂所有属于受控制范围的外来文件,由质量管理部经理填写《文件处理表》,连同文件一并呈总经理阅批,并按阅批意见传递分发或归档 。
第11条 文件的归档
1.质量体系文件和外来文件一律应归档,归档文件一律为正本且不加盖受控状态标识和编号(外来文件除外),文件的发布审批单、更改审批单、文件处理表应随正本一起归档 。
2.文件的更改通知、更改换页、换版的文件一律归档 。
3.档案管理员应建立《文件归档清单》 。
第12条 文件的借阅
文件原件一律不准外借,非本工厂人员需借阅,由主管副总审批后可借阅复制件,若需复制,应经总经理批准,并填写文件收发登记表 。任何部门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复制受控文件 。
第13条 文件的保管
1.档案管理员应保持文件夹的完整、齐全,文件的保管环境应适宜,防止文件丢失、损坏和污染,同时便于存取查阅 。
2.文件的持有部门或持有人员应持有经批准的带现行更改状况的有效文件的清单,以便于了解文件变动的情况和检索 。
第14条 本办法由质量管理部制定,解释权归质量管理部所有 。
第15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

四、质量管理体系内审规定质量管理体系内审规定
第1章 总 则
第1条 为及时发现质量管理体系的问题,采取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使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完善,不断改进,特制定本制度 。
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及有关工作 。
第2章 职 责
第3条 质量管理部成立审核组,指定审核组组长和组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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