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的最高精神领袖是怎么产生的?其权利是什么?


伊朗的最高精神领袖是怎么产生的?其权利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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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的最高精神领袖是怎么产生的?其权利是什么?】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的政治体制是根据霍梅尼“教法学家统治”理论构建的,其特色是包括最高领袖职位在内的一系列独特制度 。“最高领袖”在伊朗宪法中的正式称呼是“领袖” 。宪法规定,领袖由1名伊斯兰教什叶派教法学家担任,领导国家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权力部门,事实上行使国家的最高权力 。根据宪法的明文规定,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总统的位置在最高领袖之下,但他是国家正式的最高领导人,即国家元首 。因为伊朗实行总统内阁制,所以总统也是国家的政府首脑 。最高领袖只能从什叶派教法学家中产生,即必须是专职宗教学者;而总统则只要是信仰伊斯兰教什叶派、有伊朗国籍的伊朗人即可 。伊朗的第一任最高领袖是霍梅尼,此后的领袖由“专家委员会”选举产生,任期终身,除非辞职或被罢免 。现任最高领袖是哈梅内伊 。伊朗总统由大选产生,每届任期4年,最多连任两届 。1997年哈塔米当选第七届总统并连任至今 。最高领袖拥有广泛的权力,职权包括制定国家大政方针并监督其执行,担任武装部队统帅,宣布战争、和平和总动员令,下达全民公决令,可任命或罢免总参谋长、伊斯兰革命卫队总司令、广播电视局局长和司法总监等官员,总统经选举产生后必须经领袖批准方可生效,领袖可根据议会或最高法院的裁决罢免总统 。而总统则主要是行政部门的首长,向人民、最高领袖和议会负责,如辞职则需向领袖递交辞呈 。伊朗实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原则,但是三权都受最高领袖领导 。伊朗的最高立法机构是伊斯兰议会,四年一届,议员由选举产生 。但是议会的所有立法必须经“宪法监护委员会”批准方能生效 。宪法监护委员会由12名成员组成,任期6年 。其中包括由最高领袖指定的6名教法学家,以及由司法总监推荐、经伊斯兰议会投票的6名穆斯林法学家 。司法总监是伊朗的最高司法首脑,由最高领袖任命,任期5年,最高法院院长和总检察长都由司法总监任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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