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英国的责任内阁制度


责任内阁制是资本主义国家的一种政府组织形式 。内阁一般由在议会中占有多数席位的政党或几个政党联盟的领导人组成 。其首脑称为首相或总理,内阁成员称为部长或大臣 。内阁作为政府机构始于英国,它是由英国国王的最高咨询机构演变而来的 。这个词后来被其他国家采用,作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名称和组织形式 。
【历史上英国的责任内阁制度】内阁或总理由议会多数党产生,对议会而不是总统负责 。国务委员被参议院弹劾后,临时总统应被解除职务,但要提交参议院重新审议一次 。如果总理不同意总统想要做的事情,他可以拒绝 。总统发布的命令必须由内阁总理签署才能生效 。内阁参与立法和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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