埋母案前因后果介绍


埋母案前因后果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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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在陕西靖边县其实有两个儿子,在大儿子马乐宽12岁时因丧偶而嫁到甘肃,户口也在甘肃,和小儿子住在一起 。十几年前带着二儿子回陕西,而二儿子一直单身,实际上是老人照顾二儿子 。
【埋母案前因后果介绍】老人年纪大了,大儿子将其接来一起住 。据马乐宽交代,由于母亲去年摔倒后就瘫痪在床,屎尿也就全在床上,受不了屎尿味的马乐宽就萌生了『活埋』老母亲的想法 。今年5月2日,马乐宽用手推车将瘫痪在床的老母亲拉到县城南村民们迁葬后留下的一废弃墓坑内,此处为名叫万亩林的坟堆,距家两公里远 。
见丈夫将婆婆拉出去了,其媳妇询问时被告知送走去庆城了,但不信的媳妇寻找,而此时的马乐宽毫无悔过之心,竟然选择失联以拖延救援时间,儿媳妇搜寻无果后于5月5日最终报警 。警方立即开展调查并确定了地点,在挖掘墓坑时隐约听见呼救声,最后成功将墓坑内的老人家救出,仍有生命体征的老人家被立即送医救治 。
如今老人的小儿子、大儿媳妇、孙子孙女都在医院陪护 。老人幸免于难后还在担心儿子会进班房,曾于解救时无意识中说她是个人爬进去的 。
将老人或婴儿放置在必死的地方任由他们死去,是以不作为的手段实施的故意杀人罪 。例如,将还在喝奶期间的婴儿留在森林里,或者将老人推入深洞中 。这些场所大概率保证受害人得不到救助,只能面对死亡的后果 。所以是故意杀人 。
本案有杀人意图,有杀人手段,手段是放任不管,犯罪结果是未遂 。如果他填土了,就是以活埋的手段实施的故意杀人罪,同样是未遂 。所以可以看出,无论怎样结果是不变的,这就是故意杀人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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