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没有提前3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不办离职就直接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试用期直接走有影响吗?】
推荐阅读
- 索尼A7M4如何设置白平衡可以达到原图直出的效果?索尼A7M4白平衡设置小技巧
- dell电脑一直正在重启启动 dell电脑一直正在重启启动处理方法简述
- 浪漫的情话 比较浪漫的情话
- 是什么小说?
- 红枣可以直接晒吗?
- 淘宝直通车定向推广要不要开 直通车定向推广技巧
- 学板绘必须先有美术基础吗?可以不学手绘直接学板绘吗?
- 唱歌的直播平台排行 qq音乐直播怎么关闭
- 抖音直播怎么赚钱 抖音粉丝1万25元
- 快手商品发布在哪里?快手直播如何选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