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医事制度-我国最早的医事制度记载于

【中国古代医事制度-我国最早的医事制度记载于】
我国最早的医事制度记载于西周时期,中国的医事制度在西周时期就初具规模 。据《周礼?天官》记载,当时已建有医官制度,把从医者分成医师、士、府、史、徒等不同职业、不同等级 。其中医师为众医之长,掌管国家医药的行政法令,同时管理且协助各科医生办好医疗卫生事务 。医师的下属宫职为士,分为食医、疾医、疡医、兽医四种 。在随后的秦汉、晋、五代、隋等朝代,我国的医事制度更趋完善 。无论是医疗机构的设置,人员的编排,还是管理、考核制度的制订都达到相当高的水平 。特别是到了唐朝和宋朝,其医事制度代表了我国古代医药管理的最高水平 。宋代的医事制度较唐代又有了很大的改进,变得更加完善 。宋代把医药行政与医药业务相分离 。明清两代的医事制度,虽然在具体医事机构的设置、医药人员的配备等方面,有别于唐宋时期,但基本模式犬体沿用宋制,并在更注重实效的基础上有所发展,有所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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