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好朋友作文 中国好同学


中国好同学(我的好朋友作文)
在12月30日公开的陈赟受贿二审刑事裁定书里,作为原系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的陈赟被认定收受28家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共计2000余万元 。
梳理发现,陈赟收受的贿赂中,有超过一半的数额,约1600万元,来自于他的大学同学张某 。作为回报,陈赟为张某打通项目上的层层关卡,如劝退竞争对手、量身打造招标方案……
经长沙中院二审裁定,维持一审原判,陈赟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 。
△图片源自网络
23家单位、个人行贿2000余万
陈赟于1974年10月5日出生于湖南省长沙市 。陈赟于2011年6月3日被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任命为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轨道建设管理处处长,2012年9月10日,轨道公司成立团购房协调领导小组,被告人陈赟是小组成员之一 。
2013年12月16日,长沙市住建委副主任、轨道公司董事长彭旭峰主持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由长沙市住建委轨道处处长陈赟代彭旭峰加强对合约部(招投标中心)工作的指导和帮助对外协调 。2014年2月14日,陈赟被任命为轨道公司董事长助理兼合约部(招投标管理中心)部长,2016年1月14日,陈赟被任命为轨道公司党委委员;2016年2月1日,陈赟被任命为轨道公司副总经理 。
期间,陈赟负责项目招标、合约等工作;负责投融资、财务、经营工作;负责环线公司日常管理工作,分管合约部,投融资部、财务管理部、广告公司、环线公司 。
判决书显示,2012年至2017年,陈赟利用职务便利,接受张某等28家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在项目招投标、工程项目分包、项目合同签订、异议处理、招标代理库成员选定、单价变更、调整支付比例、团购房事项协调推进、工程材料供应等事项上为上述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上述单位和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74.68万元、港币50万元、美元18.4万元、欧元1.4万元 。
梳理发现,陈赟的受贿名单中,不乏彭旭峰介绍过来的 。2014年,某单位为了接工程找到了彭旭峰,彭旭峰介绍对方找陈赟 。在陈赟的运作下,该单位顺利拿下项目,大方拿出两个点共400万作为好处费,陈赟从中分得30万元 。
大学同学承建项目给予关照
张某是陈赟的大学同学,在陈赟进入轨道公司工作之后,张某在彭旭峰和陈赟的关照下,陆续在轨道公司承接了多个工程施工项目 。
陈赟到底给张某提供了哪些帮助?证人证言显示,许某于2014年9月29日被任命为长沙轨道集团公司合约部项目一科科长 。许某打印了长沙市武广片区道路电力预埋管二期工程施工项目、长沙市红旗路2标段(湘府东路-8号路段)道路工程施工项目的招标方案交给陈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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