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填写支票,填写大写的规范要求

一、要求:
1、日期要大写,如2008年10月6日,写为:贰零零捌年零壹拾月零陆日 。
2、开户行及账户要写清楚(现在一般买支票时,银行都已盖好章) 。
3、收款人写收款单位全称 。
4、金额大小写都要填写齐全,如5023元,小写5前要加人民币符号,大写:伍仟零贰拾叁元整 。
二、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 。为防止变造票据的出禀日期,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抬的,应在其前加“零”;
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加“壹” 。如1月15日,应写成零壹月壹拾伍日 。再如10月20日,应写成零壹拾月零贰拾日 。即:1-10日,20日、30日前面加零,1月、2月、10月前面加零 。

如何填写支票,填写大写的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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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支票记载事项包括:绝对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非法定记载事项 。我国《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规定两项绝对记载事项可以通过出票人以授权补记的方式记载其中包括: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注意未补记前不得使用 。
(一)绝对记载事项:
①表明“支票”字样;
②无条件支付委托;
③确定的金额;
④付款人名称;
⑤出票日期;
⑥出票人签章 。是票据法规定必填的记载事项如欠缺某一项记载事项则该票据无效 。
(二)相对记载事项:
①付款地(如果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则付款地为付款人的营业场所)
②出票地(支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则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 。是指票据法规定应当记载而没有记载,如未记载可以通过法律规定进行推定而不会导致票据无效 。
(三)非法定记载事项:
①支票的用途;
②合同编号;
③约定的违约金;
④管辖法院等等 。非法定记载事项并不发生支票上的效力 。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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