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想前高管常程跳槽一事,此事的详情始末是什么?

常程为联想前任副总裁,因跳槽小米任职一事,引起社会关注 。年初联想宣布掌管手机的负责人常程离职,两天后小米发布官方消息称常程加入小米,担任小米集团副总裁,负责手机产品规划 。联想一方表示公司曾与常程签订了竞业协议,且向其支付了竞业限制股权的股权对价500万余元 。联想方还称在常程离职后还向其支付了竞业限制补偿金 。整个过程来看,联想一方吃了大亏,于是向仲裁法庭对常程提出了劳动仲裁 。并要求其返还股权,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竞业协议中应履行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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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对竞业限制的规定中提及,法律允许用人单位与了解本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劳动者在离职后不超过两年的时间内不可到有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 。在限制期内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未支付补偿金的前提下,劳动者可以不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假如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义务,除要返还竞业限制补偿金还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用人单位还可向劳动者提出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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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此事而言,并非钱就能解决这个事情 。常程本人并未对此事作出回应,但是事情发展到今天这一步,显而易见,常程很难继续待在小米了 。然而令我们意外的是常程并未因此事受到任何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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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个事件中,联想公司的做法合情合理,且符合法律条文的规定 。反观常程视法律明文规定于不顾,做法实在令人无法理解 。虽然目前来看该事件对常程无任何影响,未来常程该何去何从?我认为法律会给我们答案,同时也会给联想一个交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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