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 下面有详细解答】1、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管理,维护燃气用户、燃气供应企业、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安装、维修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业务和实施对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燃气燃烧器具是指家用的燃气热水器具、燃气开水器具、燃气灶具、燃气烘烤器具、燃气取暖器具、燃气制冷器具等 。
第四条: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应当坚持保障使用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监督管理工作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委托的燃气行业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监督管理工作 。
第六条:国家鼓励推广燃气燃烧器具及其安装维修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淘汰落后的技术、设备、工艺 。
2、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通讯工具;
(二)有4名以上有工程、经济、会计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其中有工程系列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
(三)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安装、维修作业人员;
(四)有必备的安装、维修的设备、工具和检测仪器;
(五)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的资质标准,其条件不得低于前款的规定 。
3、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企业,应当经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城市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审查批准(不设区的城市和县,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审查批准机构),取得《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并持《资质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后,方可从事安装、维修业务 。
4、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对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进行资质年检 。
5、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中直接从事安装、维修的作业人员,
取得燃气管理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岗位证书》(以下简称《岗位证书》),方可从事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业务 。
6、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燃气管理部门应当收回其《岗位证书》:
推荐阅读
- 安装u盾驱动方法 建设银行u盾驱动安装
- 车顶装太阳能板合法吗 车顶安装太阳能违法吗
- photoshop cs6安装教程 cs6序列号在哪个文件夹
- 紫外线灯怎么安装 紫外线灯安装方法
- 苹果电脑装windows系统驱动操作 macbook安装windows系统
- 网易mc导入材质包步骤 mc材质包怎么安装教程
- 开关插座什么时候装 开关插座什么时候安装更合理?
- 消毒柜有没必要安装 家里用不用安装消毒柜
- 卫生间集成吊顶怎么安装 卫生间集成吊顶如何安装
- 摄像头怎么安装的 智能安保摄像头安装方式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