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特营销活动通用管理规范

为指导、规范淘特商家报名、参加淘特营销平台活动,合理利用平台资源,保证活动正常有序进行,保障消费者及商家的合法权益,淘特制定了《淘特营销活动通用管理规范》 。让我们来看看详细内容:

淘特营销活动通用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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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概述
1、此规则适用于参加所有淘特营销活动的淘特商家及商品 。
2、淘特商家及活动商品自营销活动报名之时起至活动结束,须符合以下要求,方有机会参加淘特营销活动,特殊营销活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二条 营销准入门槛
1、店铺准入要求
1.1 经营指标:店铺保证金足额缴纳;
1.2 销量指标:商家层级满足L1及以上且店铺近30天累计销量≥30单;
1.3 物流指标:店铺近7天48H发货且24H揽收率>90%;
1.4 服务指标:店铺近7天客服3min响应率≥80%;
2、商品准入要求
2.1 销量指标:商品近30天累计销量≥5单;
2.2 价格力指标:商品价格力应满足优良中;
2.3品质力指标:近30天商品品质退款率需<近30天商品所在叶子类目品质退款率均值1.5倍(近30天商品品退订单<=5单,不考核该指标);
2.4 评价指标:全量好评率≥90%;
2.5 折扣要求:以具体活动招商规则中最低标价相关规则为准;
3、淘特店铺或商品有以下行为的,将被限制营销活动准入30天:
3.1店铺历史存在严重违规行为、店铺历史存在疑似假货/确定假货行为、店铺历史存在混淆品牌信息行为、店铺历史存在违规诱导行为、店铺近30天一般违规次数超过30次、店铺近30天存在知产侵权行为、店铺近30天存在严重虚假发货行为等;
3.2 商品近30天存在严重违规行为、商品近30天存在混淆品牌信息的行为、商品历史存在疑似假货行为、商品近30天滥发违规行为≥2次等;
3.3 若商品类目存在涉嫌低俗营销、违反公序良俗、疑似违禁等情形;
4、包邮要求
报名商品必须支持全国包邮,中国大陆偏远地区及中国大陆以外的地区除外(中国大陆偏远地区包括:内蒙古、甘肃、青海、宁夏、新疆、西藏) 。特殊类目商品除外,包括:家装主材、家装灯饰光源、基础建材、住宅家具、商业/办公家具类目下的大件商品,电动车/配件/交通工具>>电动车整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类目、摩托车整车、沙滩车、摩托车实体服务、船舶整船、飞行器整件 。
第三条 营销活动管理规范
1、物流规则
本次大促发货规则同日常,即:活动商品在参与活动期间的订单(以下简称“活动订单”)应当严格遵守《淘特物流发货规则》,保障消费者良好的物流体验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平台其他促销活动,平台对发货相关规则进行调整的或专门约定的,届时以相关调整公告为准 。消费者付款的订单,商家须在48小时内发货并上传物流单号,上传商品物流单号后的24小时内须有揽收记录;特殊类目除外 。
2、消费者权益保障
参加活动的商家应该具备良好的经营能力、服务能力以及供应链管理能力,确保商品的品质,做好消费者服务,如发生消费者体验或权益受损情形,遵循《营销场域消费者权益保障升级规则》;
3、商家行为规范
3.1 已审核通过淘特营销活动的商家,如发生以下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淘特平台有权对商家进行商品下架、活动清退:
(1)在商品提报阶段或活动期间(含预热和正式活动)对活动商品进行新增修改sku信息/价格修改/类目修改的情形;
(2)在商品提报阶段或活动期间(含预热和正式活动)商家各项指标(包括物流指标、服务指标等)严重低于准入门槛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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