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12月24日,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民法典草案 。设立离婚冷静期是本次民法典编纂婚姻家庭编的亮点之一 。根据草案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离婚冷静期: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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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离婚冷静期
设离婚冷静期给婚姻一个机会,现实中的婚姻有多脆弱呢?
根据民政部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全国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离婚达310.4万对,比去年同期多出20.5万对 。
实际上,离婚率在连年上涨,到2018年已达3.2‰ 。而结婚率自2013年攀至9.9‰以来,已连续六年下跌 。
根据最高法司法大数据统计,2016-2017年,全国离婚纠纷一审审结案件每年在140万件左右,这其中有77.51%的夫妻因感情不和向法院申请解除婚姻关系,婚后2年至7年为婚姻破裂的高发期 。
2018年,浙江省也曾发布全省法院离婚纠纷司法大数据,在49804起离婚纠纷中,有34.21%因生活琐事、30.16%因分居而造成感情基础薄弱,此外,家庭暴力、性格差异、缺乏沟通等都是造成离婚的因素 。
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
离婚冷静期: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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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4日,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分组审议 。有委员建议,婚姻家庭编草案中涉及的“离婚冷静期”适用应当设立甄别机制,引起热议 。有业内专家表示,现实中的婚姻登记机关缺乏调查与辨别证据的能力,“离婚冷静期”不宜设置排除性规定 。
最新提交审议的草案沿用了一审稿中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草案第1077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的,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李钺锋建议,应当对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予以完善,在草案1077条后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不设置冷静期: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 。
经媒体报道后,“离婚冷静期”制度再次引发热议 。有网友认为,这一规定可以减少冲动离婚的发生,利于维护家庭稳定,有人认为该条文可能会干涉婚姻自由,不利于保障当事人权利,也有人在讨论是否该设立甄别机制,设置排除性规定 。
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蒋月对界面新闻表示,现在导致当事人离婚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当事人都比较年轻,在遇到婚姻生活矛盾、冲突时,可能会因为处理经验不丰富,甚至因为冲动离婚 。
“如果有‘离婚冷静期’,能够促使当事人不在矛盾冲突的顶峰期去做离婚这个重大的决定,在他们登记离婚请求以后,还有时间回过头去再想一想,对于冲动型离婚的人而言应该是有帮助的 。”她说 。
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数据,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全国离婚纠纷一审审结案件显示,婚后2年至7年为婚姻破裂的高发期 。全国离婚纠纷一审审结案件中,73.4%的案件原告的性别为女性,年龄相差0至3岁的夫妻最多 。
近十多年来,我国的离婚率也在持续攀升 。民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从2003年起,我国离婚率连续15年上涨,由1987年的0.55‰上升为2017年的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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