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 法律知识考试: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辨析

【导读】
中公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考试《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辨析》 , 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
在事业单位的考试中 , 民法是必不可少的考查点 。 很多考生在做题时 , 对于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辨析不是很清楚 , 那么今天 , 我们就主要针对概念和时间一起来分辨一下 。
第一、概念区分
首先 , 民事权利能力 , 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 简单来说 , 就是民事主体现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可能性 。 只有具备这种资格的人 , 才能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 才能平等的参与民事法律关系 。
其次 , 民事行为能力 , 是指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和设定民事义务 , 并且能够对于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或资格 。 在这部分的理解中 , 一定要注意把握它们的概念 。 因为这个也是在考试时比较容易出的考点 , 出题形式是把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概念张冠李戴 , 所以掌握两者的概念 , 也就掌握了其中一个考点 。
第二、时间
首先 ,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 始于出生 , 终于死亡 。 大家可以想一想 , 自然人的权利能力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有的呢?最容易想到的是生命权 。 一出生就有 , 但死了就没有 , 所以各位考生可以借助这个例子去记忆 。
其次 , 自然人的行为能力 , 是按照年龄和精神状态 , 将自然人划分成三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这部分的具体划分 , 我相信各位考生都已经掌握了 , 但是需要注意考试方式 , 此部分出题有两种方式:原文考查和案例 。 所以不光要记住划分自然人年龄是以8周岁和18周岁为界限的划分 , 还需要注意理解 , 了解各个行为能力人能做什么事 , 不能做什么事 , 做了又会产生什么法律效果等 。
综上所述 , 在时间上 , 一个是贯穿始终 , 一个是按标准划分 , 这样一来 , 是不是就掌握的比较轻松了呢?
下面我们做一下题来试试吧 。
单选 下列关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表述正确的是( )
A 民事权利能力是按照年龄和精神状态划分的 。
B 民事行为能力是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
C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概念表述上都是资格并无不同 。
【转载 法律知识考试: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辨析】 D 根据年龄和精神状态 , 可以将自然人划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答案:D
解析:民事权利能力是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 但是民事行为能力是按照年龄和精神状态划分的 。 故AB错误 。 民事权利能力 , 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 民事行为能力 , 是指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和设定民事义务 , 并且能够对于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或资格 , 概念表述明显不一样 , 其内涵也不一样 , 故C错误 。 故本题正确答案D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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