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判定夫妻感情破裂判离婚 哪些情况属于夫妻感情破裂,判决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哪些情况属于夫妻感情破裂,判决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以下情况属于夫妻感情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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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
3、婚前隐瞒了精神?。楹缶尾挥? ,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 , 久治不愈的 。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 , 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此条与新婚姻法第32条二款四项规定不同,已不再适用,编者说明) 。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 , 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 , 经批评教育,处分 , 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 , 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 , 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
判决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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