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债务各自承担吗? 什么样的债务要在离婚诉讼中进行涉及

【诉讼离婚债务各自承担吗? 什么样的债务要在离婚诉讼中进行涉及】
什么样的债务要在离婚诉讼中进行涉及
当然是夫妻共同债务要在离婚诉讼中加以涉及 , 并确定由谁分担 。这里要注意,夫妻共同债务与家庭共同债务、个人债务是有原则上的区别的 。简单地说,家庭共同债务的债务人不限于夫妻二人,如有的家庭四世同堂,成员十几人,若是此家中主人与主妇进行离婚诉讼,很显然要分清对外所欠的债务是谁对外经手的,是不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需要,还是家庭某一成员为个人生活需要所欠的债 。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区分的问题 , 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 , “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在离婚之后,这个债务如果是在婚姻存续期间造成的话 , 那么在离婚之后 , 双方还是应当一起进行偿还,如果是一方打算全部偿还的话也可以最好写保证书,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94常识网相关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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