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在哪方居住地法院 起诉离婚需要到一方居住地吗


起诉离婚需要到一方居住地吗
【起诉离婚在哪方居住地法院 起诉离婚需要到一方居住地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诉讼一般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的,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 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离婚案件上诉的程序
1、提起上诉必须是享有上诉权或可以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人 。民事和经济纠纷案件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起上诉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如果在一审判决中确认其承担义务的,也有权提起上诉 。不服民事和经济纠纷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天;不服民事和经济纠纷裁定的上诉期限为10天;上诉期从接到第一审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天算起 , 逾期不得上诉 。
2、上诉应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附上上诉状副本,并预交上诉费 。上诉状应写明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姓名(法人应写明法人名称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基本情况、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由和编号、上诉的请求和理由等 。
3、上诉状一般应交原审人民法院 , 并依照规定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由原审人民法院转呈其上一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也可以直接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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