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离婚怎么分配 离婚时如何进行房产分配


【房产离婚怎么分配 离婚时如何进行房产分配】一、婚前首付,婚后还贷,离婚后房产分割
1、根据新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婚前一方购买房屋 , 婚后共同还贷的 , 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还完的贷款属于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共同还贷的部分,未获得产权的一方有权获得补偿 。
2、《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时 , 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 , 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 。
二、离婚时如何进行房产分配
1、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
(1)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 。
(2)明确房屋价值,按市场现价计算 , 不是按购买合同金额计算 。
(3)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 。因为涉及贷款,所以,要首先将未还贷部分除去 。比如,一套房子的购买价是100万元,首付30万元 , 贷款70万元,现值120万元 , 未还贷款是60万元,夫妻可以分的部分就是120万元减去60万元等于60万元,每人可分得30万元 。取得房子的一方应当给付未得房一方30万元 。由得房一方继续承担未还贷部分的本金和利息 。
2、一方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产权证的房屋
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产权证,就完全合法拥有了房产的物权 , 其增值部分,根据物权法原理,应属一人所有 。
3、一方婚前支付了部分房款并取得了产权证,婚后继续还贷的房屋
虽然房产系一方婚前购得 , 但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自己用工资还贷 , 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权益,另有约定除外 。当然 , 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婚前财产,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共同财产 。
婚前首付,婚后还贷,离婚后房产分割怎么操作?通过上文的解答,我们知道此时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还完的贷款属于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共同还贷的部分,未获得产权的一方有权获得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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