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处罚怎么执行

治安处罚由公安机关执行!

治安处罚怎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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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处罚怎么执行】治安处罚由公安机关执行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 , 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 , 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 , 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但是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被处50元以下罚款 , 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 ,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 , 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 , 经被处罚人提出的;
(三)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 , 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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