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后卫生应急对策( 四 )


在炎热的夏季,为预防食物中毒,必须抓紧时间确定食品是否属于条件可食 。为此,不能等待一些需时较长的化验结果(如细菌培养)来确定食品是否可食 。当时,我们是根据感观指标(即按食品的色泽、粘度、弹性与气味四方面)进行食品的分类处理 。决定哪些肉品为条件可食的 。
我们将清理的肉品分为三类处理:
第一类:肉品为严重腐败者,经漂白粉消毒后外运,进行深埋处理;
第二类:轻度腐败的肉品表面粘滑、切割面暗红或灰暗色、组织失去弹性、已完全解冻,但臭味不很强烈者,可外运加工后,做工业炼油处理;
第三类:凡肉品尚未完全解冻、或余冷明显存在时、肉体表面新鲜或稍有变色、切面组织鲜红或稍暗、脂肪层较好、肉体尚有弹性、无臭味或极其轻微者,可作为条件可食性食品,即外运后及时清洗、立即进行高温处理、加热后应尽快使用,不得做熘炒或肉陷食用,不得继续保存生熟肉品 。
我们在现场,按上述感观分类的同时,还进行了部分肉品的化验(包括煮沸实验、氨反应、pH值、大肠菌群最近似数及致病菌等项检验) 。结果表明,肉品的上述化验结果与感观检查基本相符 。如第二类,用做工业炼油的肉品的细菌总数为6000万~30亿/克,其中3000~6000万/克的肉品感观检查属于可食或不可食的,一律按工业炼油处理;第三类条件可食肉品的细菌总数均在3000万/克之下 。当时,对食用了条件可食肉品的居民也进行了随访,均未发现事物中毒,及其他有关疾病发生 。实践表明,在现场按感观检查确定肉品腐败程度,决定是否属于条件可食,是安全可行的 。当然,这主要是在强地震的特殊条件下,为尽快处理肉品所采取的应急卫生处理对策 。必须强调指出,在正常条件下,还是应该严格按国家卫生标准所要求的程序进行肉品检验,不可随意放宽处理要求 。
实践还表明,在倒塌的建筑物成密集堆积式时,在10~15cm厚的钢筋混凝土楼板及其上覆盖10~20cm的稻壳保温的密闭压埋条件下,当气温为摄氏30度左右时,压埋其中的肉品,至少在26~30天之内,可以维持在条件可食的卫生质量水平,即肉品拔出后,在1~2小时内,经高温煮熟后是可食用的 。事实也表明,这样清理出的肉品经高温处理后食用是安全的 。
四、灾区环境的消杀灭工作
震后,灾区的环境卫生急剧恶化,特别是夏季保温时,尸体迅速腐化,大量滋生蚊蝇 。
一般气温在摄氏25度的条件下,苍蝇繁殖一代只需十天左右 。调查表明,夏季的垃圾堆放六天后生蛆、七天成蛹 。因此,灾区的垃圾必须每周至少清除一次 。同时,还必须采取多种消杀灭措施 。
事实表明,在强地震后,大量的建筑物倒塌、瓦砾不能及时清除 。而瓦砾堆缝隙下又极有利于蚊蝇滋生,而且又是喷药消毒的盲区 。在高气温条件下,很容易为中毒与传染病的传播创造条件 。因此,所采用的消杀灭方法必须要仔细、深入和同时采用多种方法,也就是说,不仅要将化学药剂喷涂在瓦砾的表层,还必须仔细的深入到瓦砾的缝隙中 。为此,我们当时采用的方法是一方面用飞机大面积的进行航空喷药,同时在地面用人工背药桶,进行局部喷药,和个人用小喷壶仔细的进行瓦砾缝隙间的喷药 。只要不间断的同时采用这些方式喷药,蚊蝇的滋生是完全可以控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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