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 , 南宋权奸、卖国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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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桧 , 南宋权奸、卖国贼 。
字会之 。
江宁人 。
【秦桧一生做了哪些事】宋徽宗政和五年登进士第 , 历官太学学正、职方员外郎、御史中丞 。
曾主张抗金 , 反对割地求和 。
金军攻占开封后 , 欲立张邦昌为帝 , 秦桧进议状 , 主张另立宋朝宗室为帝 , 反对成立张邦昌伪楚政权 , 遂被金军驱掳北去 , 旋即降敌 。
秦桧在金廷大倡和议 , 故于建炎四年被金将完颜昌放回南宋 。
秦桧得宋高宗赵构信用 , 官至宰相 , 因提出“南人归南、北人归北”的主张 , 罢相闲居 。
绍兴七年 , 秦桧任枢密使 , 与宰相张浚劝说宋高宗收回由岳飞并统淮西等军的成命 , 招致淮西军的哗变投敌 。
绍兴八年 , 秦桧重新拜相 , 力主和议 , 代表宋高宗向金使跪接诏书 。
绍兴十年 , 金朝都元帅完颜宗弼领兵南侵 , 岳飞等军大举北伐 , 屡破金军 , 进逼开封 , 秦桧却怂恿宋高宗迫令班师 。
绍兴十一年 , 宋高宗与秦桧解除岳飞、韩世忠等大将军权 , 诬构谋反罪状 , 杀害岳飞 , 与金朝再次签订屈辱的和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