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费用的个人自付比例平均为多少?

医疗费用的个人自付比例平均为多少?【医疗费用的个人自付比例平均为多少?】“‘351’政策真好 。没有它,现在就没有我了 。”在安徽省金寨县人民医院健康脱贫专用病房内,患者蒲大姐说 。
51岁的蒲大姐是金寨县白老睁和塔畈镇桥店村村民,2013年12月查出患有乳腺癌,经手术治疗后基本康复 。2016年2月,她又被查出卵巢癌,由于出现腹水,无法手术,只能接受化疗 。蒲大姐的公公患有冠心病和脑梗塞,需长期治疗;婆婆左手臂骨折侍盯,需有人照顾;儿子还在上学,开支也不小 。家庭生活全靠她丈夫务农和打工维持 。2014年开始,她家被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管理 。
2017年,蒲大姐在金寨县人民医院肿瘤科共住院化疗9次,花费近9.07万元,除去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政府兜底支付,自付3000元,看病负担大大减轻 。

医疗费用的个人自付比例平均为多少?

文章插图
蒲大姐所说的“351”政策,是指安徽省在2016年出台的贫困患者看病“351”政府兜底政策,即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市级、省级医疗机构看病,个人年度累计自付费用分别不超过3000元、5000元和1万元,剩余合规医药费用全部由政府兜底支付 。
为了对贫困人口看病实行全面兜底保障,安徽省出台了“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综合医保政策体系 。“三保障”是指提高基本医保(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水平,如免缴个人参保费用,由财政全额代缴早核,降低新农合住院补偿起付线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新农合补偿比例,将大病报销病种增加至44种等 。“一兜底”是指“351”政府兜底政策 。“一补充”是指慢性病门诊“180”补充医疗保障,贫困慢病患者1年内门诊医药费用,经过基本医保等补偿后,剩余合规费用由补充医保再报销80% 。这样,贫困人口看大病有了封顶线,看慢病的负担也大幅减轻 。
医疗费用的个人自付比例平均为多少?

文章插图
安徽省针对贫困人口的兜底保障政策,只是全国健康扶贫政策的一个案例 。为了让贫困人口看得起病,国家卫健委要求各地落实倾斜性医疗保障政策,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的报销比例应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 。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监测显示,2017年全国贫困人口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例平均为16%,比2016年下降了27个百分点 。
“现在很多因病致贫返贫的人口是支出型贫困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王震分析,支出型贫困是指一些家庭的老人或孩子得了大病,长期治病需要花巨额费用,一般的家庭特别是农村家庭难以承受,有的被迫借债看病,因而陷入经济困境 。政府在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方面给予贫困人口保障十分必要,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贫困患者看病费用 。“当然,财政资金给贫困患者看病兜底并不是看病支出全由政府包了,而是要建立科学的制度,确保医疗机构合理治疗、自觉控费,防止资金浪费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