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门摔狗:成都摔狗者被迫离婚,说再选一次会给狗狗灌白酒。你怎么看?

  作为一个爱狗人士 , 看到这样的事情发生已经是不能忍的了 , 而且其实站在摔狗者老公的角度看 , 不管是被迫离婚还是其他理由 , 和这样一个残忍的人生活在一起哪怕是广大群众已经不再骚扰 , 怕是也会留下阴影 。 摔狗者说再选一次会给狗狗灌白酒 , 人喝多了白酒都会不舒服 , 更何况那只是个小狗 , 为了逃避自己的罪责而选择这种极端的方式 , 不配为一个母亲一个妻子 , 她的孩子也有可能会因此受到她的言传身教变成第二个摔狗者 , 这种事情绝不能容忍芙蓉门摔狗!
如何看待南京摔狗事件?应该对狗狗有一定的约束吗? 南京摔狗事件发展到现在已经大大出乎了公众的预料 。 父亲因为狗咬了孩子出于愤怒摔死了狗本无可厚非芙蓉门摔狗 , 相信每一个有人性的父亲都会这么做的 , 最后也和养狗人达成了谅解 。 然而 , 爱狗人士却不依不饶 , 不但人肉搜索而且恐吓威胁 , 导致其妻自杀未遂 , 这些极端爱狗人士已经失去了人性 , 自私虚伪贱踏法律 , 希望政府深究此事 , 严厉打击这些极端爱狗人士 。 发送恐吓信息的有些是航空学院的学生 , 不得不说这是教育的缺失 , 应多加强人性教育 , 先学会爱人爱社会才谈爱狗 , 毕竟这是以人为本的社会 , 而不是只知爱狗不知爱人的以狗为本的扭曲的社会 。
如何看待成都某教师捡狗索酬不成摔狗一事? 因为自己也有养宠 , 看到这则新闻的时候 , 是真真很生气芙蓉门摔狗 。
事情的详细经过不再细说 , 挑几个重点看看芙蓉门摔狗:
从谈话截图来看 , 这个所谓的“教师”逻辑颠三倒四 , 也透露出她公然勒索芙蓉门摔狗、侵占个人财务等行为 。
更甚 , 竟然公然让她弟弟“收拾”这个女人 , 算不算教唆犯罪?
整个事情理清脉络后 , 只有一个感觉:这个所谓的“教师”真的是个内心扭曲又恶毒的女人!甚至有反社会人格的倾向 。
那么 , 我们抛开情感层面 , 单从法律的角度来看 , 狗虽然没有狗权 , 但是属于个人财务 , 可以走正规的法律途径了 。
先来看看我们的三则法律规定:
《物权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 , 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 ”
【芙蓉门摔狗:成都摔狗者被迫离婚,说再选一次会给狗狗灌白酒。你怎么看?】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拾得遗失物 , 应当返还权利人 。 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 , 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 ”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 数额较大 , 拒不退还的 , 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以上三则法律 , 该“教师”的行为都已经满足 , 但具体还是要法院判决 。
1.这位“教师”拒不还狗 , 已经构成“侵占罪” 。
2.摔的狗是柯基犬 , 柯基市场均价是5000-10000元之间 , 纯种柯基更贵 。 而法律规定 , 在数额较大上一般以“5000-20000元”的区间为选择幅度 。
那么 , 如果一旦该狗定价 , 符合“数额较大”的区间 , 该“教师”不单要赔偿损失 , 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
是的 , 当有人侵害你的权益时 , 我们还是有合理又合法的途径 , 让行恶的人付出应有的代价 。
事情发生之后 , 狗主还是很善良地在微博上阐释 , 不要去声讨摔狗教师女儿 , 一切走法律程序 , 就事论事 , 这点没毛病 。
另外说说 , 狗主一味退让和软弱的行为 , 反而滋长了施害者小人得志的假威风 。 当时拒不还狗的时候 , 就应该小心地找警察盯着她家 , 强势把狗要回来 。 哪还轮得着过了半个月不还的破事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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