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双方有共同财产的 , 对于已届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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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离婚时夫妻双方有共同财产的 , 对于已届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 。
【偿还夫妻债务要注意什么】2. 双方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 , 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 , 或者离婚时尚未到期的共同债务 , 一方或双方不愿提前清偿 , 则由双方协议确定各自应承担的份额 。
3. 双方协议不成时 , 由人民法院判决 。
4. 夫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 , 有权基于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追偿 。离婚后 , 一方清偿超过自己应承担的债务份额的 , 有权向另一方请求偿还 , 即连带债务人之间的求偿权 。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 , 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 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 , 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 , 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 , 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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