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有哪些( 二 )


此外 , 《规定》还明确 ,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 , 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 , 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 , 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 , 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
没上生育保险 , 医疗费单位支付
根据《社会保险法》 , 参考《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以及各地生育保险规定 , 《规定》对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和未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的产假期间待遇和相关费用支出分别作了规定 。
关于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 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 , 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 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 , 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
关于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 , 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 , 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 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劳动场所 , 用人单位应预防性骚扰
社交应酬的饭局上暧昧的笑话不堪入耳 , 职场上、工作中难以面对上司的某种暗示……很多女性或多或少有过这种尴尬的经历 。
针对这种情况 , 《规定》强调 , 在劳动场所 , 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 。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女职工产假延至98天孕期哺乳期禁从事10项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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