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塞尔格里芬犬的外貌特征

  体形:体重在8~10磅之间, 不能超过12磅 。 但其他方面的标准比体重重要的多, 一只体重不到规格的小狗, 只要是身体健壮, 比例匀称, 就可以不被视为有缺陷 。 身躯比例呈正方形, 就是指从肩部到大腿上部的距离与肩高相等 。 身躯浑圆、比例协调、骨骼粗壮 。
头部:头部特征非常重要, 它应该具有类似人类的面貌 。 头骨大且圆, 有一个半球形的前额 。
耳朵:如果是自然形状, 应该是半立耳 。
眼睛:两眼间距离适中, 眼睛很大, 眼珠是黑色的, 向外突出, 很醒目 。 睫毛黑且长, 长有黑眼圈 。 耳朵小且位于颅骨较高的位置, 有可能修剪过或保持自然形状 。
鼻子:鼻端厚, 鼻子很黑, 非常短, 深藏于两眼下方 。 鼻孔大 。 达德利鼻或蝴蝶鼻属于失格 。
口吻:短 。
下巴:嘴唇边缘为黑色, 不下垂且正好能完全闭合, 有一个完美的嘴形 。 咬合必须是下颌突出式咬合, 就是说, 下颌的门牙必须比上颌的门牙向前突出一些 。 下颌突出, 向上包(地包天) 。 当嘴闭着时, 牙齿和舌头应该是看不见的 。 缺齿或牙齿不齐是严重缺陷 。 挂舌属于失格 。
四肢:长度适中, 有力且肌肉发达 。
【布鲁塞尔格里芬犬的外貌特征】 足掌:足爪呈圆穹, 小且团紧, 既不向内也不外玩 。 足趾呈拱形, 脚垫和指甲以黑色为首选 。
尾巴:尾根位置高, 在约1/3处断尾 。
披毛:刚毛型的被毛粗硬且浓密, 被毛越硬、刚毛越多越好 。 狗身上任何地方都不能感觉象羊毛织物也不能有象绢或头发的感觉 。 但被毛不应该很长, 所以被毛显得粗硬 。 在整体上与短毛型被毛完全不同 。 头部被刚毛所覆盖, 眼睛、鼻子、脸颊和下巴周围有稍长的毛包围 。 用手反撸被毛后, 不显得凌乱 。 身体上的被毛长度刚好能显示出毛发质地 。 在参赛前, 被毛也许被整理过, 但用剪刀或推子修剪是被严格禁止的 。 短毛型 被毛是直、短、紧且有光泽的, 看不出任何刚毛的痕迹 。
毛色:1)红色:在胡须和下巴有一些红褐色和黑色是允许的;2)杂色:黑色和红褐色混合, 脸和胡子通常是黑色的;3)黑色和棕色:黑色, 在下巴下面、腿上、眼睛上方、耳朵周围带有均匀的红褐色条纹;4)黑色:纯黑色, 任何地方的白毛都属于严重缺陷, 除了老年狗在嘴角出现的“白霜”是属于正常的 。 失格:被毛的任何地方出现白色斑点或条纹 。
步态:呈直线前进, 步伐迅速, 但显得柔和及可驾御, 行进过程中, 背线保持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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